团体标准知多少?

1、 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


《新标准化法》将首次将团体标准纳入法律体系,按标准制定主体不同,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是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是自愿性标准。


2、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目的是什么


通过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3、团体标准及推荐性标准主要区别


团体标准是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是新型标准体系中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性的部分。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自主制定,以市场和创新需求为目标,供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推荐性标准是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相比较,更侧重于公益性和基础性。团体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效果良好、符合推荐性标准制定条件的团体标准,应当转化成推荐性标准。


4、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区别及联系


(1)团体标准是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按照自行规定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标准,由社会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按照社会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2)企业标准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按照企业有关程序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3)需要注意的是,以多个企业的名义或以多个企业协议组成的联盟(尚未依法登记)的名义制定的标准,属于企业间联合制定的标准,这种标准是企业标准,不是团体标准。(4)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属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综上所述,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